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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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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绥化市和美城市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双鸭山酒店出租 |
项目编号 |
N0129FCZZ261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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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7月1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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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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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西民生大街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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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资产招租 |
所在层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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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20285㎡ |
租赁期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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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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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限 |
3个月 |
履约保证金 |
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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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出租(2026年8月3日到期)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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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大堂、客房、餐饮、会议室、健身房等功能分区明确,布局科学合理。室内装修采用大理石、墙面砖、壁纸、石膏/铝板、地毯等材料。中央空调系统完备,消防设施齐全,共配备6部电梯。建筑地下2层为设备层及办公室,地上1至18层涵盖前台、客房、餐饮、娱乐等功能区域。其中客房总计173间,具体分布如下:标准双床房(面积27.2平方米)86间,标准大床房(面积27.2至32.3平方米)71间,套房(面积40.5至53.5平方米)15间,豪华套房(面积121.3平方米)1间。会议设施包含5间会议室,分别为50平方米的2间、65平方米的2间、113.8平方米的1间;餐饮区域设有11间中餐包房(面积50至66平方米)、2间餐厅(面积分别为510平方米、318平方米)、1间480平方米的多功能厅及1间680平方米的宴会厅。此外,还配备1间252平方米的健身房,室外设有停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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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1、不动产权证:黑(2023)双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04288号,产权持有人为绥化市和美城市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租赁面积:20285平方米(不包括水上乐园部分,但承租人需承担该水上乐园的看管义务)、2009年建成。出租标的用途仅限用于“酒店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批准,承租方不能变更出租标的用途。 2、本标的目前处于出租状态,租期至2026年8月3日,现承租方享受优先承租权,出租方承诺于2026年8月4日前协助新承租方腾退房屋。 3、项目成交后给予承租方三个月时间装修期,自租期起始之日起三个月后计算租金。 4、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向出租方缴纳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30万元(该笔押金不包含在租金内);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将在租赁到期后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安排退还押金。 5、为保障属地社会稳定,在不影响主体经营的前提下,建议承租方接收现有员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正常进行管理和使用。 6、出租范围包括房屋、土地及设备清单内列明的设备,承租人可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自行添置设备设施。承租方租期届满前除附件《资产清单》外新增的资产,其中能够拆除、移除的部分,由承租方自行处理,无法拆除、移除的部分或者拆除、移除将给配套资产造成损失的部分,归出租方所有。 7、出租方可在项目成交后向承租方提供税率为9%的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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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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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
395.56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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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6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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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黑龙江恒信博达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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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 |
286.78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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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委托方名称 |
绥化市和美城市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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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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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绥城投经理办公会专题会议2026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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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绥化市鑫源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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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
1、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4、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退还给承租方。 6、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 7、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租金、承租押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10、本项目为降价后重新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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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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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具有酒店管理经验的企业法人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酒店经营或宾馆经营等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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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出租标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酒店房产、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出让、转移。 3、承租方应当按照房屋和设施的用途和性能合理使用租赁的房屋及设施,不得毁坏性使用。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房屋、设施的损坏,应当将损坏的相应资产维修至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应当按附件《资产清单》重新购置价值相当的同类资产。 4、承租方有义务爱护酒店的各种设施,不得任意改变酒店的主体结构,非经营需要不得擅自改变水、电等设施原设计安装。如因经营需要的改造、装修,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办理书面手续。承租方保证合法经营,结合酒店的实际制定和建立运作标准和程序,诚信服务。 5、酒店经营所使用的各项系统(设备设施),如消防系统、空调系统、强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燃气系统、供热系统、电梯系统、监控系统、建筑主体维修及改造、园林园建维修及改造等,均由承租方负责日常维保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有与产权相关的维修、改造、资产重置更新的需求,则承租方应当制作维修、改造、资产重置更新方案,交出租方批准后由出租方进行维修、改造、资产重置更新。 6、承租方系酒店的实际经营者、管理者,承担酒店日常消防及安全管理责任,酒店经营期间因经营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应承担购买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营业中断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雇员忠诚险、现金险,使酒店不受各种性质的风险和损害。 8、承租方有义务在出租方资产遭遇灾害事故损坏时,立即通知出租方,积极对于损坏标的进行施救,以减少损失、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并尽量保护现场,自行拍照、摄像等留存第一现场证据,完成保险报案。 9、租赁期间,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水、电、气、热等一切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后,将酒店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出租方。承租方交还出租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但应允许有正常的损耗以及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毁坏,在此情况下出租方不得要求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或维修责任。承租方归还酒店及附属设施不得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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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将成交价款(即每年租金成交价×一年租期)及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交易机构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支付给出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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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用户须知”下“用户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用户须知”下“用户交费须知”处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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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1、展示时间:公告期内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5045068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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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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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1、网上报名 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需要上传的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以上材料须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审核。 3、资格审核 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其中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法人单位或本人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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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85万元人民币。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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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年)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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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
2026年7月16日9:00-2026年7月30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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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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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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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那先生0451-87200139、李女士0451-87200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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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投诉电话 |
0451-87200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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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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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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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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