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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出具凭证

阅读公告

黑龙江金鼎铂钯矿业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32025HL2000027)

标的名称

黑龙江金鼎铂钯矿业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N0129GQ250034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11月4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5年12月1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2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8)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黑龙江金鼎铂钯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黑龙江省鸡东县下亮子乡久太村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舒建华

成立时间

2007年11月14日

注册资本(万元)

2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230321669004505B

所属行业

工业

经营范围

铂、钯、铜、镍矿产品销售

职工人数

0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杭州瞬信矿业有限公司

70

2

黑龙江省第一地质勘查院

30

内部决议

黑龙江金鼎铂钯矿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2025年9月25日)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

0

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821.566292

305.822516

1515.743776

审计机构名称

浙江岳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5年9月30日

0

0

-275.8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242.343776

2.400000

1239.943776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5年7月31日

0

0

-275.8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242.343776

2.400000

1239.943776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杭州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号

杭立评报字(2025)第177号

评估基准日

2025年7月31日

核准(备案)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1264.787484

2.400000

1262.38748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78.7162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黑龙江省第一地质勘查院

注册地(住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向阳街2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122310004143573763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事业单位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

转让方决策文件

股东会决议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资产监督管理局文件(黑财资〔2025〕29号)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否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否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否

其他披露内容

1、 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3、 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60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标的交割

由交易双方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2、 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向交易机构书面提交《产(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身份资格证明材料等相关受让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3、 受让方应从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自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剩余交易价款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 交易机构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且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交纳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 项目成交后,办理标的企业产权变更过程中交易双方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6、 标的企业从资产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期间的权益变化,受让方应当认可并接受。受让方确定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承继。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 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

指南

竞价须知

1、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4、 意向受让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5、 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限内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女士,13836367373

交易方式

挂牌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4日-2025年12月1日

报名手续

1、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17时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http://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上传受让资格材料、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保证金,并向交易机构递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公告期满后,黑龙江联交所负责对意向受让方是否符合受让条件提出意见并反馈转让方,由转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

2、意向受让方须递交材料

(1)身份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企业参与受让的内部决议文件复印件(如需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还须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产(股)权受让申请书(交易公告附件中下载,盖章签字)。

(3)产权受让委托合同(交易公告附件中下载,盖章签字)。

(4)交易公告网站打印版“空白处填写:公告内容已全部确认”并签字或盖章后上传。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签字盖章。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交纳:180万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股权转让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受让或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

-

自由竞价时间

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延时竞价周期

-

服务费

1、收费比例: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按成交价的0.8%收取;以竞价方式成交的按成交价2%收取。交易服务费不足2000元,按照2000元收取。

2、受让方应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短信提示将剩余交易价款、服务费支付至黑龙江联交所指定账户。

附件下载

附件:产(股)权受让申请书.doc

附件:产权受让委托合同.doc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庞女士:0451-87200255;刘女士:0451-87200135

举报投诉

0451-87200259

咨询时间

2025年11月4日-2025年12月1日(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