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公告
报名登记
交保证金
参与报价
成交确认
资金结算
出具凭证
| 标的名称 | 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10.37%股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29GQ20190050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10/2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11/19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二号楼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贵 | ||||||||||||||||||||||||||||||||||||||||||||||||||||||||||||
| 成立时间 | 1994/10/19 | 注册资本(万元) | 70923.688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2301991270479655 | 所属行业 | 工业 | ||||||||||||||||||||||||||||||||||||||||||||||||||||||||||||
| 经营范围 | 水轮发电机、汽轮发电机、水轮机、主阀、调速机、油压设备、电站自动化及控制、氢油水、励磁系统、交直流电机、电动机、绝缘材料与制品、数控切割机械、水泵、同步调相机、直流测功机、涡流测功机、环保设备及成套、电源机组的制造与上述产品相关咨询、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以上项目需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职工人数 | 4597人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
| 内部决议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
||||||||||||||||||||||||||||||||||||||||||||||||||||||||||||||
|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评估报告书号 | 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1503-01号 | |||||||||||||||||||||||||||||||||||||||||||||||||||||||||||
| 评估基准日 | 2018/07/31 | 核准(备案)号 | 2019(备)09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60749.5714 | ||||||||||||||||||||||||||||||||||||||||||||||||||||||||||||||
|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是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 标的企业存在较大金额对外欠款、诉讼。 2、 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相关税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由转让方及受让方各自缴纳;产生的相关手续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 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27233.08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内外有意向投资者。同时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关联人;(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支付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5)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标的交割 | 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办理。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本次转让的是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华融”)持有的标的企业10.37%股权,授权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以下称“黑龙江分公司”)负责办理股权处置过程中的股权挂牌转让、股权过户等具体操作环节的事宜。 2、 意向受让方需同时参与受让中国华融(中国华融、黑龙江分公司以下统称为“转让方”)在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的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10.37%股权、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26.96%股权、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5.22%股权三个股权转让项目。如产生竞价,将按照三个股权转让项目挂牌底价的合计数值为起始价,意向受让方应当参与后期的网络竞价。 3、 过渡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2018年7月31日起至转让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期间,转让方所持标的企业股权对应的损益均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但标的企业已向我方支付的分红款除外。 4、 过渡期间股东权利的行使安排:过渡期内,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外,转让方拥有对标的企业相应的股东权利,包括参与重大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权等股东权利。 5、 标的企业股东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保留优先购买权,即:标的企业现股东如参与受让,应当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交易机构网站注册账户、进行报名、交纳保证金;如果产生竞价,标的企业现股东在同等价格下具有优先购买权,该优先权由标的企业现股东在参与网络竞价时行使,即可以与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同样的价格。 6、 挂牌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7、 意向受让方需在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内按照挂牌底价的5%向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保证金。股权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若非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即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一是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二是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三是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股权转让协议;四是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五是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受让或竞价;六是存在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8、 受让方违约责任处罚措施:(1)受让方未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转让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一点七计算。受让方逾期付款超过30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受让方应按照股权转让价款的4.8%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并且赔偿转让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股权无法交割的,转让方有权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要求受让方按照股权转让价款的4.8%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转让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转让方如不选择解除协议的,股权转让协议继续有效,在具备办理股权交割条件时,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相关手续,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 受让方需要做出如下承诺:(1)对标的企业已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对标的企业存在的欠款、涉诉等情况已充分认识,同意按照标的企业的现状予以受让,并接受存在(和潜在)的风险。(2)放弃对我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追索;(3)成为受让方后,如未来将股权转让,受让方应与新购买方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新购买方也放弃对转让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追索。 10、 股权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将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未来标的企业若发生改制、需安置职工等事项,相关改制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再对标的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11、 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向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 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1、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用户须知”下“用户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用户须知”下“用户交费须知”处查看。 |
|||
| 现场展示 | 1、展示时间:公告期内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先生:0451-82711052 |
||||
| 交易方式 | 挂牌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19/10/23 至 2019/11/19 | |||
| 报名手续 |
1、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挂牌期内登录交易机构网站(http://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于2019年11月19日16:00前向交易机构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逾期不予受理。 2、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 自然人:(1)身份证复印件;(2)产(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交易公告附件中下载,盖章和签字)。 企业法人单位:(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2)受让股权的内部决议文件复印件;如需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须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3)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4)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盖章);(5)产(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交易机构网站下载,盖章和签字);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资格审核 公告期满后,交易机构将会同转让方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4、交纳保证金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向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 5、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到交易机构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按交易机构交易规则行权。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1361.6540万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9日16时00分00秒,以资金到账为准。汇入交易机构如下账户: 户 名: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0060120000000564; 开户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龙源支行。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 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股权转让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挂牌底价的0.5% | |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 300秒 | |||
| 服务费 | 交易服务费收费比例: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按成交价的0.2%收取;以竞价方式增值成交的(底价成交除外)按成交价2%收取。 |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万女士:0451-87200175 |
| 技术支持 | ||
| 咨询时间 | 2019年10月23日-2019年11月19日(节假日除外) | |
| 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 |
| 其 他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