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兴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兴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是我公司于2024年购入的原建设银行资产。截至2025年5月31日,哈尔滨市兴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总额6,524.09万元,其中:本金4,000.00万元,利息2,524.09万元。
2.债务人基本情况
(1)债务人注册信息
债务人哈尔滨市兴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0108702994150N,注册地址为哈尔滨市平房区平新路0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喜安,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8,500万元人民币,张喜安持股98.6%,李彬持股1.4%。企业经营范围为: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组织同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和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经营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木材加工,销售钢材·家具生产销售;仓储。
(2)债务人破产清算情况
2019年,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该户债权全部被认定为优先债权,优先债权金额为6,522.64万元。
3.担保情况
(1)抵押物
该项目以债务人名下位于平房区平新路0号四处工业房产及一处工业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抵押房产及土地已被平房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征收。
(2)保证人
该户债权由李彬、张喜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项目诉讼执行情况
2024年,因哈尔滨市平房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未支付征收补偿款,哈尔滨市兴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征收中心诉至法院并取得胜诉判决。
5.项目亮点
依据法院判决,哈尔滨市平房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须偿还的征收款可以覆盖哈尔滨市兴华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优先债权,该户债权存在全额获偿可能性。
联 系 人:李经理、刘经理
联系电话:0451-51008014、0451-5100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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