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点推介项目

重点推介项目

重点推介项目

双鸭山市金航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2025-06-30 2217 次

双鸭山市金航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双鸭山市金航煤炭经销有限公司项目是我公司2014年购入的建设银行债权资产。截至2025年5月31日,该债权总额7,242.28万元,其中本金金额2,000万元,利息5,242.28万元。

2.债务人基本情况

双鸭山市金航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500692609270D222222;成立日期:2009年7月29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蔡伟忠;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至2016年5月31日);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益人路;登记机关: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现状:吊销,未注销。

3.担保情况

该项目为抵押/保证担保。

(1)抵押情况介绍

该项目由双鸭山市金航煤炭经销有限公司自有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以及机器设备作为抵押担保,抵押房屋共1幢、6层,面积合计6,940平方米;抵押土地面积54,19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抵押机器设备242台,购置年份为2012年,抵押时评估价值1,783.51万元。上述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目前使用情况为闲置。

(2)保证人情况介绍

保证人类型为自然人,由主要股东蔡伟忠(身份证号码230502195406080035)及配偶董静(身份证号码230502195912070067)、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曹伟(身份证号码230502198011111531)及配偶姚麒霖(身份证号码23050219810525092X)以及董洁(身份证号码2305021996411090021)及其配偶贾庆俊(身份证号码230503196411140611)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诉讼情况

该项目已发起诉讼。根据(2014)双商初字第32号民事判决书,债务人及保证人对于债权本息承担清偿及连带保证责任,如未能清偿,以抵押房产、土地、机器设备折价或变卖、拍卖后优先受偿债权本息。

    5.项目亮点

该项目抵押物保存较好,便于整体利用,后续案件恢复执行也可继续对自然人保证人进行追偿。

    6.图片详解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451-51008079 邮箱:zhangyan5@cinda.com.cn

任经理 电话:0451-51008051 邮箱:renjiawei@cind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