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红兴隆农垦弘盛粮油加工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红兴隆农垦弘盛粮油加工有限公司是我公司于2017年购入的原建行资产。截至2025年5月31日,黑龙江红兴隆农垦弘盛粮油加工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19,857,285.72元,其中本金余额95,980,015.05元,利息123,877,270.67元。
2.债务人基本情况
黑龙江红兴隆农垦弘盛粮油加工有限公司注册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五九七农场场部16委187栋1层13号,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姜正利,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经营范围为:粮食收购、大米加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07月25日),粮食仓储、销售;人力装卸搬运(限本公司铁路专线)。该企业停业多年。
3.担保情况
(1)抵押物
抵押物为位于宝清县五九七农场场部,包含企业自有办公楼、库房、车间、住宅、仓储用房。抵押房产建筑面积:71,269.33平方米,土地面积:124,236.19平方米,其中共计13处仓储用房。
(2)保证人
保证人:姜正利(该企业股东、法人)、齐艳(姜正利配偶)、孙玮、杨臣、耿立新(杨臣配偶)、赵彤玲 。
4.项目诉讼执行情况
该项目抵押物已经抵债给我分公司,法院已下达抵债裁定。
5.项目亮点
该项目的抵押物位于双鸭山宝清县,宝清县是国家商品粮基地,有着“北国粮仓”的美誉,抵押物为粮食仓储厂房及化验车间等,所处位置交通便利,仓储容量大,园区旁设有铁路货运专线,抵押仓储用房经简单维修后便可使用。
6.图片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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